做人是為了快樂,相信沒有人會否認這個簡單的道理。 然而,我們會認為,每個人必須通過努力而取得某些條件、達到某個境界才能快樂。可是,當一個人真的達到了以後,仍然不會滿足,或會害怕失去,因此無法感到真正快樂。
最懂得這個道理的並非什麼高人,而是年幼的小孩,還未習慣依賴思考而活著的她們,從來不計劃什麼,也不憂慮什麼,而只是單純地跟隨內心的渴望和感受而活,便能無條件地快樂起來。在這方面,天真的小孩為成年人樹立了榜樣,她們才是我們的老師。
隨著年齡的增長,每個人都會選擇以各種方式努力經營、以各種信念有意無意地創造自己的人生,可是,真正的快樂並非來自你所刻意做的一切,更不是你的思想世界,而只是單純地滿足於生命的本身。
因為,生命的本質就是無條件的喜悅和愛,令你看不到生命的這個簡單真相的原因,只是你對人生應該如何、必須如何的種種固有觀念和對想法的執著。
做人的意義,是通過體驗由自己創造出來的種種人生經歷,而明白真正的快樂原來是一種與生俱來、無條件的狀態,而並非通過各種人為努力所達成的結果。
原來,你本來就快樂。